**中心**(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 ||
**中心**(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 ||
其他 |
**中心**(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时间)
一、答疑内容
疑问(一):关于基础材料是否有品牌要求,如板材、石膏板、线管、水管、电缆等,如有烦请提供。
答:详见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八《主要材料参考品牌表》。投标单位应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表”选用设备材料的厂家或品牌,如果选用其他厂家或品牌的设备材料,应不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表”所列厂家或品牌的质量要求。 “参考品牌表”中未包含的材料由投标单位按图纸要求自行确定品牌。在施工前,中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包括“参考品牌表”中未包含的材料)样板及其品牌(或生产厂家),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等同意方可进场施工。
疑问(二):关于装饰面层材料是有品牌型号要求,如木饰面、砖、乳胶漆、地毯、墙板,如有烦请提供。
答:见疑问(一)回复。
疑问(三):安全扶手、助力扶手、多功能台、淋浴坐凳、防盗门是有品牌型号要求,如无是否有图片参考
答:见疑问(一)回复。
疑问(四):关于安装材料是否有品牌型号要求,如洁具、开关、插座、热水器、配电箱,如有烦请提供。
答:见疑问(一)回复。
疑问(五):本项目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发票如何开属“**市******办公室”。
答:由于本项目为代建项目, “**市******办公室” 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并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故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抬头为“**市******办公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疑问(六):本项目需要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存款户,资金是否监管。
答:本项目承包人须在**区按发包人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存款账户作为工程款结算账户,同时承包人须遵守资金监管或共管的相关要求。具体规定详见按招标文件P80合同专用条款第3.1(2)条第v款及招标文件P82合同专用条款第3.1(2)条第ag款等有关规定。
疑问(七):可否不开专用账户,向下游材料商、劳务班组等付款大部分是靠我们自筹资金、而非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可否我们提供按期足额支付下游款项的承诺,并按月或竣工前提供付款清单凭据。
答:按原条款执行。
疑问(八):验收时经整改仍不合格,需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金,违约责任过重,违约金可否下调至10%。
答: 按原条款执行。
疑问(九):工期每逾期一天违约金1万,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请工程部评估工期的合理性,并建议与甲方超过15天改为超过30天,履约保证金10%与合同总价20%违约金叠加处罚太高,可否修改为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处罚20%。
答: 按原条款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 款第⑦点第10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 ⑦因发包人为本项目代建人,在每次请款时发包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市******办公室”。如承包方未能提供相应合法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有权推迟审批付款至下一个请款周期。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 ⑦因发包人为本项目代建人,在每次请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市******办公室”。如承包方未能提供相应合法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有权推迟审批付款至下一个请款周期。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梅山盐场 1 号 地址:**市**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
办公楼十八号 959 室 场3号楼13层
联系人:董工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188****0543 联系方式:0757-****7106
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1月26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