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研究院档案整理委托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实施部门:综合部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依照《**市****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规定情形,**市****研究院就2024年市特检院档案整理委托服务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市特检院档案整理委托服务 |
项目预算金额: 70000.00 元 |
采购项目描述:为了提升我院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高效利用,特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档案整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文书档案整理:按照公文归档标准,对约2000页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排序、扫描、信息录入、盖归档章、装订、装盒、贴脊背、制作目录和移交清册、质量检查、归还上架等全流程整理工作。2. 人事档案整理:对约500卷职工人事档案进行拆卷、分类排序(按干部人事档案标准)、检查材料完整性、出具需补材料清单、编码、目录著录、贴脊背、协助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质检、存储及备份、正式装盒归档等整理及数字化辅助服务。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的档案整理服务,确保我院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
拟定供应商名单:******公司、**浩微****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本院于2024年11月 5日按采购流程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截止2024年11月12日,仅有1家机构投标,且未收到咨询或异议。不满足院采购管理办法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要求,此次招标失败。2024年11月13日按照流程对外进行了第2次公开招标,但仅有2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是******公司、**浩微****公司,因本项目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采购失败,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了流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致公开招标失败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但符合下列情形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二)招标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三)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根据我院现行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4项的规定,该项目可按照规定将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 |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4年11月26日起至 2024 年12月3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市****研究院综合部 地址: 联系人:林睿驹 联系电话:0755-****2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