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事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24〕32号)精神,为做好**市考点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条件
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4年12月3日-16日期间,****卫生健康委****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官方网站(www.****.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12月4-18日期间的工作日(请根据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时间安排),将考生个人报名材料交到本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所属辖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交复印件即可;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学校的录取名单和毕业生验印表等学籍证明。2001年以后专科以上的学历证书必须经过网上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半年)”附上,如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退回。
4.2025年****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供毕业生名单****教育厅印章)及实习证明(请按照实习证明模板提供,详见附件2)。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
1. **、**、**县、**县、**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和现场确认工作。
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颁发)、****大学******学校、****学校、****学校及个人,由单位****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审核。审核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2月4-6日:****医院
2024年12月4-10日(工作日):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玉****医院、诊所或个人。
2024年12月9日:****学校
2024年12月10日:****学校
2024年12月9-11日:****大学******学校
(五)各县(市、区)上交考生报名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2月10日:****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1日:****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3日:****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6日:****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7日:****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7日为考点复审考生报考资格、上传考生信息工作时间。
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事务局及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报名审核及确认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六)考生缴费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护士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价费函〔2013〕10号)执行。请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5年4月16日-27日期间,****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实施
考试定于2025年4月26日-27日举行,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4月2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三、成绩发布
国家卫****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须在规****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联 系 人:黄天娟、黄高萍
联系电话:0775-****969
地址:**市**区二环北路168号
附件:实习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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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实习证明(模板)
学生 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X年 X 月进入我校(属国家规定的普****学校/高等学校) XX 专业学习,学制 X 年,将于 XX 年 X 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毕业,本校确保其在毕业前能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
如未按照规定完成学业或临床实习,导致通过考试后无法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无法进行护士****学校承担。
院校(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