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贺利氏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铂族金属资源化绿色化综合利用年产17.5吨新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82MABMB8ND1B | 建设单位法人:任莹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港镇**路133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铂族金属**化绿色化综合利用年产17.5吨新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港镇**路1333号 |
经度:121.25123 纬度: 30.7108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3 |
嘉(平)环建〔2022〕0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82MABMB8ND1B001V |
2023-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0 |
1766 | 运营单位名称:**** |
****0482MABMB8ND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浙****公司 |
913********5162022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检测技术****公司 |
913********1603359 | 竣工时间:2023-12-19 |
2023-12-19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mod=hpgs-in id=274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属**项目,位于**市**港区****侧、规划汇港路西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项目,位于**市**港区****侧、规划汇港路西侧。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贵金属**化综合利用规模 9000 吨/年,其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8000吨(设计1000吨为带壳催化剂,其余 7000 吨为不带壳催化剂),低品含铂陶瓷粉料及含铂一般 工业固废料(以下简称“低品含铂料”)1000 吨/年,设计年产含铂富集料 47 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贵金属**化综合利用规模 9000 吨/年,其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8000吨(设计2000吨为带壳催化剂,其余6000 吨为不带壳催化剂),低品含铂陶瓷粉料及含铂一般工业固废料1000 吨/年。 主要产品为含铂富集料,产品类型保持不变。调整后因带壳催化剂比重增加,含铂富集料产量降低,由原设计47吨调整为44吨.。 废钢铁量来自于带壳催化剂的拆卸外壳,由492吨增加到984吨,废钢铁执行《废钢铁》(GB/T 4223-2017)作为副产品外售。 |
实际基于市场原因,将危废处理规模调整为2000吨带壳+6000吨不带壳催化剂的方案,危废代码不变。因对带壳催化剂的处理量增加,总的有效含贵金属原料量降低,辅料及燃料气天然气、丙烷、氧气等用量均减少,富集工序处理的有效物料量减少。调整后不会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水排放量不变,废气排放量相对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为拆解破壳、破碎研磨、混合、一次富集、二次富集、造粒。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为拆解破壳、破碎研磨、混合、一次富集、二次富集、造粒。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方案,项目共设置5个有组织排气筒, (1)预处理车间废气,主要产生于破碎、研磨工序,废气因子主要为粉尘。根据产生节点不同,配备不同的废气收集方式,破碎配备集气罩,微负压集气;研磨机密闭集气;预处理废气分别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统一高空排放(DA001)。 (2)一次富集车间拆包投料、混合、出合金废气,一次富集车间设置自动化投料站,自动拆包、投料,投料站自备侧吸收集投料过程中的废气,投料系统保持微负压状态;混料在密闭料仓中进行,粉尘废气经料仓自备的除尘设施收集处理。一次富集设备贵金属排放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各类废气预处理后合并到一个排气筒排放(DA002)。 (3)一次富集设备、二次富集设备、排渣烟气,主要来自于一次富集设备、二次富集设备废气、废渣出料废气,其中一次富集设备采用密闭设备,烟气通过管道收集,二次富集设备和排渣口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处理。 (4)二次富集设备预热采用天然气做燃料,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5)废渣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方面 环评中废水主要是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厂区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废水。此外,在正常造粒过程中会喷入高压水进行雾化造粒,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损耗,不排放。 3、固废方面 环评审批中,企业固废主要是废耐火衬垫、危险废包装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石墨电极、除尘灰及除尘布袋、物化污泥和生活垃圾,一次富集设备废渣为待判别。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方面,实际共设置9个有组织排气筒 (1)预处理车间原设计破碎、研磨等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合并排放,实际因车间平面布置、风阻等原因,拆分为2个排气筒,并对收集点位进行优化,拆壳废气、研磨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汇集到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拆袋、筛分、混合、包装、压袋工序均配备集气设施,对废气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新增的排气筒排放。 (2)造粒废气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实验室主要是样品处理的粉尘,产生量较少,设置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自产危废暂存间整体集气,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高空排放。 废水方案. (3)其他排气筒与原环评审批一致。 2、废水方面 新增RO纯水系统,设计处理量为1.5t/h,为一次富集设备冷却系统、循环冷却塔闭式循环系统提供纯水。厂区新增RO排污水,该股水经收集后循环用于循环冷却塔间接换热补给水。其他废水类别与审批内容一致,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与原审批一致。 3、固废方面 实际固废新增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RO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弃膜组件、废劳保废品。因带壳废催化剂量增加,废耐火衬垫量增加为16t/a。因原环评核定危险废包装材料时,仅考虑废催采用吨袋包装,实际运行中,涉及到塑料包装桶包装,约3.0kg/个,经统计,预计危险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30t/a。 一次富集设备废渣已按环评审批要求完成鉴定,按副产品玻璃体进行管理。 |
废气处理设施更加优化,预处理车间除尘设施优化为2个排气筒,造粒废气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实验室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自产危废间废气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高空排放,新增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气筒,且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原环评未考虑使用纯水,实际**项目配备RO纯水系统,为一次富集设备、循环冷却塔闭式循环系统提供纯水。全厂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因原料带壳催化剂处理规模新增1000吨,废耐火衬垫量增加,因含贵金属有效物料量减少,一次富集渣产生量会相应减少。因原环评核定危险废包装材料时,仅考虑废催采用吨袋包装,实际运行中,涉及到塑料包装桶包装,危险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会增加,其次,新增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劳保废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审批1台拆壳设备,1台球磨机,环评审批二次富集设备为1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新增1台拆壳设备,1台球磨机。实际建设中,二次富集设备由炉体、炉壳、丙烷枪等组件构成,企业为保证设备运转连续性及生产安全性,设置3个炉壳作为备用(1个烘炉+2个备用),即保持富集设备主体1套不变,炉壳组件“1用3备”。 |
因带壳废催化剂增加,拆壳设备新增1台,球磨机新增1台,主要是设备检修时间较长,为确保正常运行,新增球磨机作为备用机,正常生产时一用一备。二次富集设备设置3个炉壳作为备用,1个烘炉+2个备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53 | 0 | 1.6406 | 0 | 0 | 1.353 | 0 | |
0.676 | 0 | 0.82 | 0 | 0 | 0.676 | 0 | |
0.068 | 0 | 0.082 | 0 | 0 | 0.06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76 | 0 | 2.175 | 0 | 0 | 0.176 | 0 | / |
1.403 | 0 | 6.3 | 0 | 0 | 1.403 | 0 | / |
0.358 | 0 | 7.344 | 0 | 0 | 0.358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类重金属废水调节+混凝沉淀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一类重金属废水调节+混凝沉淀设施 |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铬、总砷、总镍、总铅 | |
2 | 综合调节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综合废水经调节池调节后纳管排放 | pH值、CODcr、NH3-N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 | |
2 | DA00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 | |
3 |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 | |
4 | DA00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烟气污染物一氧化碳、其他重金属、二噁英等限值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执行 | 布袋除尘+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 | 颗粒物、氮氧化物、SO2、汞、铅、铬、镉、砷、锡+锑+铜+锰+镍+钴、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 | |
5 | DA004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直接排放 | 颗粒物、氮氧化物、SO2 | |
6 | D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 | |
7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 | |
8 | D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 | |
9 | DA00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活性炭吸附 | 臭气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充分利 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避免露天布置,高噪声设 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风机、泵等主要噪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 产品,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采取消声、隔声、加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 Leq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提高设备和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 2、对厂区不同构筑物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和非污染区,对危废贮存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废渣堆场进行重点防渗; 3、废水收集和输送管道的敷设应采用“可视化”原则,即采用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4、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评价地下水受到的污染影响。 | 1、加强设备和管线的密闭管理。2、厂区根据构筑物功能不同进行分区防渗,按环评要求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 3、污水采管网已采用架空管道,不能架空的地方需采用明管套明沟方式,并已做好管道、明沟的防腐、防渗处理; 4、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今后将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 23 号)等相关法 规要求,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 溯的闭环管理机制;按照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贮存的有关标准, 规范设置场内暂存场所,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防漏等工 作;按照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处置、再生利用的有关技术导则, 实现废催化剂的高水平**化绿色化综合利用。你公司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 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固废分类分质合理处 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一般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委 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 理;废耐火衬垫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 位进行处置。 | 按规范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场内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对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一次富集渣经鉴定后不属于固废,作为副产品玻璃体进行**化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开展包含废水、废气、危废贮存库等环保治理设施作为风险源的风险辨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项目厂区建设有事故应急废水收集系统,厂区配备事故应急池900m3,配备应急切换阀门,确保事故废水通过管网收集并经阀门切换后进入事故应急池。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7月17****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482-2023-41-M。 企业现已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此外根据应急需要,厂区已配备7类应急物质,包括污染源切断、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收集和降解、安全防护、消防、应急通信和指挥、环境监测等设备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CODcr、氨氮区域削减替代比例为1:1,SO2、氮氧化物、烟(粉)尘区域削减替代比例均为1: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取得总量平衡方案,并完成各总量指标排污权交易。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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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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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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