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对****焦化厂化产车间尾气系统治理项目设备设施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焦化厂化产车间尾气系统治理项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公司目前配置4组8座65孔5.5m的捣固焦炉(1#~8#焦炉),产能为年产400万吨焦炭。该企业原化产区域(冷鼓、脱硫-蒸氨、硫铵、洗-粗苯、罐区)的VOCs废气经原有的6套洗涤+活性炭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当时由于设备选型及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VOCs系统收集过程存在气体逸散,出现末端连续达标困难等问题,于是企业在2019年12月-2021年7月之间对化产区域VOCs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化产区域(冷鼓、脱硫-蒸氨、硫铵、洗-粗苯、罐区)的高氧VOCs废气经6套洗涤+3、4号焦炉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45m排气筒(2#焦炉排放口)排放,化产区域(冷鼓、洗-粗苯、罐区)低氧VOCs废气收集后回煤气负压系统。2021年10月20日完成了该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2022年****的化产系统VOCs收集处理装置现场管道和阀门存在有堵塞现象,化产系统高负荷运行的状况下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量大,生产作业区现场散发有异味废气,对生产场所环境一定影响。为了承担起社会责任,改善大气环境,减少VOCs废气的排放。企业投资1155万元对化产区域的VOCs尾气处理工艺重新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化产系统需要在任何负荷下,VOCs收集治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生产场所无异味的要求。
二、公示日期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季珠
电话:0913-****695
地址:陕****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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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