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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受理和批前公示信息 | ||
****分局 | ||
2024-05-28 11:13 | ||
《****高档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有效 | ||
2024-05-28 | ||
《****高档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高档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环境保护局水环境(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2-****231 ****059
地址:**省**市**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高档宠物饲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经济开发区魏张路8号。项目总占地21492.4平方米,主要建设高档宠物饲料生产内容,项目建成后,可年产7600吨鸡肉粉、3000吨鸡肉油和3000吨酶解小肽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鸡肉蒸煮加热、烘干、肉油加热废气密闭收集经“除臭空冷器+列管式冷凝器+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为密闭生产车间,对部分漏出废气采用“车间密闭收集+三级除臭喷淋塔”,将该部分废气处理后通入恶臭气体排气筒一起排放,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鸡肉粉风干粉碎粉尘和酶解小肽粉喷雾干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满足《**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50mg/m3的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和**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