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药制剂研发及委托备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2209
3、项目名称:****中药制剂研发及委托备案服务项目(包十:参芪增视颗粒)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万元)
6、最高限价:10(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包十:参芪增视颗粒,包括该中药制剂技术开发实验研究和备案申报并取得制剂备案服务。项目的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主要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本政府采购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信息网
2.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十个包的投标,也可同时成为十个包的成交供应商,但所投每个包必须分别报名、分开制作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0717-****113
联系方式:**市胜利三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027-****0607
联系方式:**市**区中北路31****广场写字楼11层(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C****广场2号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瑜、何文杨、胡跃、彭贵虎
电 话:02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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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