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站前路88号1幢、5幢共两处办公楼
**市**区**路88号1幢、5幢共两处办公楼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11-26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市**区**路88号1幢、5幢共两处办公楼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6261.6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2024-11-26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78****交易所指定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受让标的须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踏勘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本项目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须同时提交经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签署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时,须按照附件《承诺函》的内容进行承诺。 6、本项目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https://otc.****.com/dzsw/detail/388125.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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