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胶合板10000立方米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1MA5NR5EG88 | 建设单位法人:梁全德 |
林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容州镇红光村十八队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生产胶合板10000立方米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25-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1-C2021-胶合板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 容州镇红光村十八队 |
经度:110.568242 纬度: 22.8700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15 |
容环项管〔2019〕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1MA5NR5EG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21MA5NR5EG8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916253 | 竣工时间:2020-09-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1yvR2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胶合板10000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胶合板10000立方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单板整理:单板整理包括人工剪切、拼板及修补。将带状单板、零片单板剪切成规格单板和可拼接单板,窄条单板经过拼接成整张单板,有缺陷的整张单板可通过修补达到工艺的质量要求。 (2)烘干:单板含水率较高,必须将单板干燥到单板含水率在10%以下,本项目单板采用锅炉蒸汽间接烘干的方式。 (3)涂胶:在改性脲醛胶种添加少量甲醛捕捉剂,待各种材料混合均匀,分散良好,并调节至一定粘度后通过涂胶机将一定数量胶粘剂均匀涂布于芯板表面。涂胶工序会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 (4)热压:冷压后上热压机进行热压,热压温度控制在102~105℃左右,热压时间按理论厚度计每毫米50~60s受压时间,单位压力1.2Mpa~1.4Mpa。热压工序会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 (5)锯边、打磨:将热压好的胶合板锯成规格板材,使板材整齐,并根据需求进行砂光打磨等工序,锯边、砂光打磨过程将有粉尘、噪声和固废产生。 (6)成品:对胶合板成品进行质量检查,按照一定的规格进行打包,放入成品库中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单板整理:单板整理包括人工剪切、拼板及修补。将带状单板、零片单板剪切成规格单板和可拼接单板,窄条单板经过拼接成整张单板,有缺陷的整张单板可通过修补达到工艺的质量要求。 (2)烘干:单板含水率较高,必须将单板干燥到单板含水率在10%以下,本项目单板采用锅炉蒸汽间接烘干的方式。 (3)涂胶:在改性脲醛胶种添加少量甲醛捕捉剂,待各种材料混合均匀,分散良好,并调节至一定粘度后通过涂胶机将一定数量胶粘剂均匀涂布于芯板表面。涂胶工序会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 (4)热压:冷压后上热压机进行热压,热压温度控制在102~105℃左右,热压时间按理论厚度计每毫米50~60s受压时间,单位压力1.2Mpa~1.4Mpa。热压工序会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 (5)锯边、打磨:将热压好的胶合板锯成规格板材,使板材整齐,并根据需求进行砂光打磨等工序,锯边、砂光打磨过程将有粉尘、噪声和固废产生。 (6)成品:对胶合板成品进行质量检查,按照一定的规格进行打包,放入成品库中待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1、项目单板和胶合板生产线的锯边、砂光等工序产生粉尘,须设置吸尘设备统一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2、项目涂胶、冷压及热压等工序须设置集气罩,甲醛等废气经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甲醛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3、锅炉(0.7MW)配套水膜除尘处理设施,锅护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烟囱高度不低于25米。4、要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通风透气,重视操作人员的防护,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5、烟囱(排气筒)须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废水:水膜除尘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锅炉热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用于厂区酒水降尘或排入雨水管道;过胶机的清洗废水存放于干化池中,自然风干后定期清理池中废胶渣,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要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相关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固废为废边角料、灰渣、粉尘、废活性炭、干化池渣,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干化池渣属于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临时存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暂存间临时存贮废胶水桶,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边角料收集作锅炉燃料;锅炉灰渣和烟尘收集后外售作为农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取消设置喷漆工序,从而没有喷漆废气产生。项目锅炉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切边、砂光、修型等工序粉尘设抽风机+沉降室收集处理,定期清扫沉降室收集到的粉尘;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水:本项目取消设置喷漆工序,从而没有漆雾喷淋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用罐车拉走,作为农家肥施用于周边农田;锅炉排污水属清净下水,收集进入冷却水池冷却,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涂胶机清洗废水采用桶装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自然干化后定期清理桶中的干化渣,干化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取消设置喷漆工序,从而没有漆渣、废包装物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作为锅炉燃料使用,多余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处理;锅炉灰渣、布袋除尘灰渣和喷淋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给当地农民用作农肥;沉降室收集到的粉尘外卖处理;废活性炭和废胶渣分类分区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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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 | 监测点位: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抽风机+沉降室;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布袋除尘器+水喷淋+25m高排气筒;油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抽风机+沉降室;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布袋除尘器+水喷淋+25m高排气筒;油烟净化器 | 监测点位:涂胶、热压废气排放口;锅炉废气排放口;厂界上风向C、 厂界下风向D、 厂界下风向E 、厂界下风向F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消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消声、减振 | 监测点位:1#厂界东面 、2#厂界南面 、3#厂界西面 、4#厂界北面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废为废边角料、灰渣、粉尘、废活性炭、干化池渣,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干化池渣属于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临时存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暂存间临时存贮废胶水桶,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边角料收集作锅炉燃料;锅炉灰渣和烟尘收集后外售作为农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取消设置喷漆工序,从而没有漆渣、废包装物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作为锅炉燃料使用,多余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处理;锅炉灰渣、布袋除尘灰渣和喷淋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给当地农民用作农肥;沉降室收集到的粉尘外卖处理;废活性炭和废胶渣分类分区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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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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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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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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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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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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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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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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