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铝支架生产线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804208 | 建设单位法人:张义 |
汤毅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长江东路2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汽车铝支架生产线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长江东路299号 |
经度:119.****6388 纬度: 33.****46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1 |
淮环表复〔2022〕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4-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200 |
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8042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80420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99257M | 竣工时间:2024-08-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752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于**省**市****开发区长江东路299号建设铝支架生产线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于**省**市****开发区长江东路299号建设铝支架生产线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汽车零部件(铝支架)600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汽车零部件(铝支架)6000万件/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项目技改不涉及工艺技改,仅为设备更换,不新增生产废气、生产废水及工业固体废弃物,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为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项目技改不涉及工艺技改,仅为设备更换,不新增生产废气、生产废水及工业固体废弃物,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为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次升级改造不新增工艺废水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本次升级改造增加激光雕刻工序,雕刻烟尘经收集,接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全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处理厂处理;改建项目雕刻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厂内做无组织排放;已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以7#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环境敏感目标。原环评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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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 | 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 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接管浓度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除尘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 改建项目雕刻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厂内做无组织排放 | 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处置后可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建筑、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成隔声建筑、合理布局、减振隔声 |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除尘器集尘外售综合利用,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 已落实,除尘器集尘外售综合利用,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全厂各类固体废弃物已分类收集并委托处理、处置,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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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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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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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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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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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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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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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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