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鑫宏机械高端装备零部件建设升级改造及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地点:**省**市田****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随着《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联通装〔2023〕40号)和《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 ****021-2023)等文件的发布,****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投资1800万引进一批新型铸钢件生产设备,升级改造现有铸钢件生产线,拟在****现有厂区建设“鑫宏机械高端装备零部件建设升级改造及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5月19日获得田****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t金属铸件,本次改建项目对现有项目铸钢件生产环节进行升级改造(厂房和办公楼不变),将铸钢件型壳生产工艺由原来的氯化铵硬化模壳工艺的水玻璃熔模制壳工艺,改造为一条复合制壳工艺(三层硅溶胶+四层水玻璃,采用硬脂酸和氯化铝硬化,不使用氯化铵),新增一条覆膜砂制壳工艺、一条硅溶胶制壳工艺、一条EPS白模(消失模,模具外委制作)制壳工艺;将现有的4台0.5t快速中频电炉改造为5台0.5t和1台0.2t的中频无铁芯感应电炉,铸钢生产产能不变;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专门的铸钢件抛丸脱壳、切浇注口、粗抛丸清理工位,将过铸钢件热处理和打磨整形工序委托**沃****公司进行处理;并将委托热处理和打磨整形后需要进行精加工的铸钢件和现有1000t/a轨道交通载重件在现有精加工车间内进行精加工处理。取消现有外购钢材年产1000t精密机械设备加工生产线。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0****07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