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公交出告[2024]029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公交出告[2024]029号)
平公交出告[2024]029号 2024年11月26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24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东回舍镇柴庄村、温塘镇米家庄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4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112 | |||
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8日****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99****1458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支行
开户账号:101****88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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