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烃厂 2#乙烯急冷区污水密闭排放环保治理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060474 | 建设单位法人:顾越峰 |
成宇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省****新区扬子石化烯烃厂区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烯烃厂 2#乙烯急冷区污水密闭排放环保治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9-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 扬子石化烯烃厂区内 |
经度:118.78705 纬度: 32.26044 | ****机关:****管理委员****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2 |
宁新区管环表复〔2022〕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60474001P |
2024-05-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9.88 |
419.8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06047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股份公司 |
****0191MA1MG37A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489613E | 竣工时间:2024-04-1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官网(http://ypc.****.com/yp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对 2#乙烯急冷区污油系统和含油污水系统挥发的烃类有机物进行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对 2#乙烯急冷区污油系统和含油污水系统挥发的烃类有机物进行收集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将 2#乙烯急冷区急冷油系统的地下污油槽顶部自立式调节阀控制方式改为调节阀分程控制污油槽压力,维持污油槽内压力 0.05MPa,槽内污油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使得 2#急冷油区的污油系统形成密闭系统; (2)2#乙烯急冷区** 1 个含油污水罐、2 台含油污水泵和 1台污水泵,维持含油污水罐内压力 0.05MPa,罐内含油污水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使得 2#急冷油区的含油污水系统形成密闭系统。 (3)针对上述改造内容,本项目厂内新增配套管线,其中含油污水管线在 2#乙烯装置内以明管铺设为主,过厂内道路利用原管沟,并新增一段管沟至含油污水罐;污油废气、含油污水废气收集管线,均接至烯烃厂火炬气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1)将 2#乙烯急冷区急冷油系统的地下污油槽顶部自立式调节阀控制方式改为调节阀分程控制污油槽压力,维持污油槽内压力 0.05MPa,槽内污油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使得 2#急冷油区的污油系统形成密闭系统; (2)2#乙烯急冷区** 1 个含油污水罐、2 台含油污水泵和 1台污水泵,维持含油污水罐内压力 0.05MPa,罐内含油污水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使得 2#急冷油区的含油污水系统形成密闭系统。 (3)针对上述改造内容,本项目厂内新增配套管线,其中含油污水管线在 2#乙烯装置内以明管铺设为主,过厂内道路利用原管沟,并新增一段管沟至含油污水罐;污油废气、含油污水废气收集管线,均接至烯烃厂火炬气管网。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将 2#乙烯急冷区急冷油系统的地下污油槽顶部自立式调节阀改为调节阀分程控制方式,在 2#乙烯急冷区** 1 个含油污水罐、2 台含油污水泵和 1 台污水泵,并建设配套管线,不涉及产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将 2#乙烯急冷区急冷油系统的地下污油槽顶部自立式调节阀改为调节阀分程控制方式,在 2#乙烯急冷区** 1 个含油污水罐、2 台含油污水泵和 1 台污水泵,并建设配套管线,不涉及产品生产。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地下污油槽内废气和含油污水罐内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烯烃厂 2#乙烯装置现有废水经烯烃水务污水处理单元预****公司水厂净一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达标尾水经 1#污水排口排入长江; (3)噪声:急冷区含油污水泵和污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含油污水罐清罐油泥属性为危险废物,含油污水罐每次大修期间(每个大修周期约为 4 年)进行清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已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已将现有地下污油槽内废气和含油污水罐内废气分别经管线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处理。本项目为污水密闭排放改造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 (2)废水:本项目依托现有闲置空地,不新增占地,此占地面积对应的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已纳入现有项目管理,本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急冷区含油污水泵和污水泵。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监测点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含油污水罐清罐油泥,含油污水罐每次大修期间(每个大修周期约为 4年)进行清罐。清罐油泥按照危废收集、贮存、处置要求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2)严格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健全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加强施工期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市政府 287 号令)和《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 号),施工场地按**市“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进行管理。项目开工前 15 天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工地申报手续。 (4)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5)本项目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落实了相关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监控主要依托装置区附近等处地下水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指标为pH、耗氧量、石油类。 (2)本项目落实了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了 2#乙烯污水罐 FB1702B 投用应急预案。 (3)已按上述要求进行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4)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5)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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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将 2#乙烯急冷区急冷油系统的地下污油槽顶部自立式调节阀改为调节阀分程控制方式,在 2#乙烯急冷区**1个含油污水罐、2台含油污水泵和1台污水泵,并建设配套管线,地下污油槽内废气和含油污水罐内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 | (1)本项目不新增废气,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 7 企业 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 mg/m3)。 (2)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厂区内 VOCs 无 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 mg/m3,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 验收监测评价标 值;非甲烷总烃≤20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将现有地下污油槽内废气和含油污水罐内废气分别经管线收集后排入烯烃厂火炬****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处理。 | 厂界:(1)监测点位:G1 上风向、G2 下风向、G3 下风向、G4 下风向;(2)监测项目:气象参数(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温度、大气压力等),非甲烷总烃;(3)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 3 次。厂区内:(1)监测点位:G5 地下污油槽下风向1m、G6 含油污水罐下风向 1m;(2)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 3 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急冷区含油污水泵和污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 55dB)。 | 急冷区含油污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1)监测点位:布设监测点共 8 个,位于扬子石化厂界;(2)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 dB(A);(3)监测时间:连续监测 2 天,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分区防渗,其中含油污水罐地坑为重点防渗区,含油污水泵和污水泵地面为一般防渗区,除上述外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含油污水罐地坑采用 C30 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 P8,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含油污水泵和污水泵地面采用C30抗渗混凝土;其他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含油污水罐清罐油泥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项目固废主要为含油污水罐清 罐油泥,含油污水罐每次大修期间(每个大修周期约为 4 年)进行清罐。清罐油泥按照 危废收集、贮存、处置要求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健全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本项目落实了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了 2#乙烯污水罐 FB1702B 投 用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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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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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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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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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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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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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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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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