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682
地址:****环境局
电子邮件:****@163.com
项目名称 | ****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洋口镇洲头居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区洋口镇洲头居(东经118°05′42.794″,北纬28°23′28.540″),占地面积为54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及配套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病床数126张,日门诊人数400人,日急诊人数30人,院内总定员170人,其中医务人员150人,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20人,年工作365天,每班8小时,三班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门诊、急诊人员废水、住院废水、洗衣房废水、检验室废水与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调节池+A/O工艺+沉淀池+次氯酸酸钠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经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恶臭(H2S、NH3)采取池体加盖,****处理站建设隔****绿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油烟管道烟囱(DA001)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的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经建设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石膏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含金属废液和检验科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的处置;同时院区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