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TG[2024]-25 | 钜阳**侧 富泰路西侧 | 125394.07 m2 (合188.09亩) | 批发市场用地 | 40 | 341****16001GB00010 | 不大于1.5 不小于1.0 | 不大于50% | 不小于5% | 17( 起始总价3197.53万元) | 1600 |
TG[2024]-26 | 新阳**侧 钜阳**侧 | 89838.96 m2 (合134.76亩) | 批发市场用地 | 40 | 341****16001GB00011 | 不大于1.5 不小于1.0 | 不大于50% | 不小于5% | 17( 起始总价2290.92万元) | 1146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省自然**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5日,****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时。
六、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地址:太****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家园B11栋4楼)。
七、其他事项:
1、该两宗地竞得人必须自持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85%的物业,自持物业不得对外销售。若该两宗地为同一竞得人,可允许两宗地之间平衡自持规模。
2、本公告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等内容相关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该宗地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4、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健康东路4号****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0558-****553
联 系 人:侯建宇 刘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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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