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苏相合作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7日****管委会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273 邮箱:zhudidi@sipac.****.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公司**生产精密模具、水平仪零部件、灯具零部件、家用电器零部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1) | 相开环建〔2024〕2021号 | 2024-11-27 |
2 | 关于**瑞特****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2) | 相开环建〔2024〕2022号 | 2024-11-27 |
3 | ****园区****管理局建设大圩娄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3) | 相开环建〔2024〕2023号 | 2024-11-27 |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关于****公司**生产精密模具、水平仪零部件、灯具零部件、家用电器零部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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