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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询价通告
第一章 采购通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5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型购销合同两份,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地点:****、****委员会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开发区**东路288号行政楼1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点
地点:****开发区**东路288号行政楼1408室
六、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网站发布采购结果通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需求联系人提出,由需求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部门联系人提出。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江****开发区**东路288号
需求部门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139****2600
招标部门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9****1616
监督部门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3-****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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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