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硬质合金工程材料和2000万片精密数控刀片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51934H | 建设单位法人:张国顺 |
李湘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金月路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0吨硬质合金工程材料和2000万片精密数控刀片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金月路99号 |
经度:113.03929 纬度: 27.791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8 |
株环评〔2023〕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5-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15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5193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11MA4T5Q594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2MA4L531A7D | 竣工时间:2024-08-07 |
2024-08-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26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30nUaQ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拟投资4000万元在株****开发区****工业园的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了年产1500吨硬质合金工程材料和2000万片精密数控刀片改扩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扩建完成后将达到硬质合金工程材料1500吨/a(新增930吨/a)、精密数控刀片2000万片/a(新增900万片/a)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硬质合金工程材料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上齐,因此验收产能为硬质合金工程材料1500t/a;数控刀片由****生产设备烧结炉、CVD涂层炉、PVD涂层炉未上齐,因此本阶段验收产能为数控刀片1100万片/a。后续验收内容为数控刀片900万片/a相关建设内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球磨、干燥制粒、压制、烧结、喷砂等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球磨、干燥制粒、压制、烧结、喷砂等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水环境管理。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喷砂废水分别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再和其他生产废水一并****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pH调节+絮凝沉淀+初沉+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烧结废气采用冷凝装置回收成型剂,不凝尾气采用燃烧装置燃烧后分别由9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14)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15、DA016)排放;等离子喷涂在微负压封闭厂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CVD涂层工序产生的HCl、H2S经“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干燥、压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球磨、干燥工序的酒精废气经“车间抽排风系统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车间外排放。外排废气中烧结炉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3浓度限值,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危废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 产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酒精、废磨削液、废磨削料、含沾染物的废容器、废活性炭、废成型剂、含油废抹布手套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暂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落实“四专”管理措施(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加强废水环境管理,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砂废水分别经B栋、D栋共4个三级沉淀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pH调节+絮凝沉淀+初沉+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的工艺)处理,再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最终排至湘江。经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站出口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石油类符合一级标准。 2、已加强大气环境管理。①烧结废气:本项目目前共投产12台烧结炉(其中B栋10台,D栋2台),每台烧结炉通过设备自带冷凝回收装置回收成型剂,炉尾设置点火燃烧装置燃烧不凝尾气;经燃烧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共12根,其中4根已验收);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烧结炉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污染物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②喷砂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本项目目前仅在B栋、D栋设置喷砂工序,E栋无喷砂,因此无须设置排气筒。D栋喷砂工序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B栋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管道并入等离子喷涂废气收集管道,与等离子喷涂废气一起经过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结果表明,喷砂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③CVD涂层废气:本项目D栋设置CVD涂层工序,涂层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结果表明,CVD涂层工序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④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干燥工序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套)收集处理,压制废气通过在设备产尘点采用不锈钢外部集气罩+管道收集,再经底部地埋式管道连接进布袋除尘器(共2台)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球磨工序、干燥工序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顶部四周的抽排风管道收集,三个排风口处分别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共3套),废气经吸附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及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 3、已加强了噪声环境管理,已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的措施,且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已加强固废环境管理。①生活垃圾:已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已在E栋厂房东南角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暂存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石墨舟皿、废盐、污泥经收集后交由******公司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车间清扫粉尘、除尘器集尘灰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金属靶材由原厂家回收。③危险废物:废磨削料、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包装容器、废成型剂、废活性炭、废磨削油、废酒精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贮存,防雨防渗,且已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危险废物交由**市****公司和**鑫****公司处置。 |
1、变动情况:B栋喷砂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等离子喷涂工序废气一并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一根15m排气筒外排;D栋喷砂废气通过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变动原因:由于B栋喷砂工序与等离子喷涂工序布局相邻,且产生的污染物和采取的环保措施均相同,因此将两个工序合并为1根排气筒排放,便于监管和日常监测。2、变动情况:CVD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吨桶****处理站pH调整槽。变动原因:提高废物的回用率,节约成本。3、变动情况:危废暂存间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挥发性气体。变动原因:加强厂区废气治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功能布局:D栋设置CVD、PVD涂层区、研磨、清洗、深加工等生产区域,E栋设置研磨、清洗、深加工区等生产区域。2、生产设备:数控精密双端面磨床4台、研磨床10台。 | 实际建设情况:1、功能布局:D栋设置涂层(含CVD、PVD)、清洗、喷砂、球磨、烧结、压制等生产工序,E栋设置研磨、深加工生产工序。2、生产设备:数控精密双端面磨床新增1台,共5台;研磨床新增9台,共19台;新增油过滤机3台。 |
1、功能布局调整:根据生产需求,综合考虑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及环保措施情况,合理调整生产布局,清洗区集中设置在D栋,并配套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处理清洗废水。2、新增磨床设备:主要用于满足不同规格、尺寸产品的生产需求,不改变产能;新增油过滤机:该设备为辅助设备,主要用于过滤周边磨中磨削油的杂质,不影响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424 | 2.3123 | 0 | 1.3424 | 0 | 2.312 | 0.97 | |
1.435 | 0.67 | 1.56 | 1.435 | 0 | 0.67 | -0.765 | |
0.201 | 0.017 | 0.25 | 0.201 | 0 | 0.017 | -0.18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054 | 0.577 | 0 | 0.4054 | 0 | 0.577 | 0.172 | / |
0.1278 | 0.034 | 0 | 0.1278 | 0 | 0.034 | -0.094 | / |
0.464 | 0.149 | 4.55 | 0.464 | 0 | 0.149 | -0.31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三级沉淀池、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喷砂废水分别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再和其他生产废水一并****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pH调节+絮凝沉淀+初沉+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烧结工序废气:点火燃烧装置+15m排气筒(共12套,排气筒编号DA002~DA013) | 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本项目目前共投产12台烧结炉(其中B栋10台,D栋2台),每台烧结炉通过设备自带冷凝回收装置回收成型剂,炉尾设置点火燃烧装置燃烧不凝尾气;经燃烧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共12根,其中4根已验收)。 | 监测点位:烧结工序排气筒出口(本项目烧结排气筒目前共设置12根,编号依次为DA002~DA013;其中DA002~DA005已通过验收,本次验收不重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6.3.4 验收监测频次确定原则中“同样设施总数大于5个且小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确定本次验收烧结工序排气筒抽测数量为4根,分别是B栋3根,D栋1根);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D栋喷砂废气:设备自带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DA01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D栋喷砂工序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D栋喷砂工序排气筒出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3 | B栋喷砂工序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喷砂废气先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再与等离子喷涂废气一起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DA01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B栋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管道并入等离子喷涂废气收集管道,与等离子喷涂废气一起经过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B栋喷砂、等离子喷涂工序排气筒出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4 | CVD涂层废气: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本项目D栋设置CVD涂层工序,涂层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CVD涂层工序排气筒出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5 | 无组织废气:①干燥工序粉尘: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套);②压制废气:不锈钢外部集气罩+管道收集,再经底部地埋式管道连接进布袋除尘器(共2台)处理;③球磨工序、干燥工序的有机废气:车间顶部四周的抽排风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共3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 | 本项目干燥工序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套)收集处理,压制废气通过在设备产尘点采用不锈钢外部集气罩+管道收集,再经底部地埋式管道连接进布袋除尘器(共2台)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球磨工序、干燥工序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顶部四周的抽排风管道收集,三个排风口处分别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共3套),废气经吸附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布设2个监测点,B栋厂房外(临球磨、喷雾干燥一侧),B栋厂房外(临烧结车间一侧);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的措施,且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危废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 产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酒精、废磨削液、废磨削料、含沾染物的废容器、废活性炭、废成型剂、含油废抹布手套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暂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落实“四专”管理措施(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已加强固废环境管理。①生活垃圾:已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已在E栋厂房东南角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暂存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石墨舟皿、废盐、污泥经收集后交由******公司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车间清扫粉尘、除尘器集尘灰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金属靶材由原厂家回收。③危险废物:废磨削料、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包装容器、废成型剂、废活性炭、废磨削油、废酒精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贮存,防雨防渗,且已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危险废物交由**市****公司和**鑫****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健全了风险防控体系,厂内已设置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设施,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落实了应急防控措施。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11月1****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30211-2022-068L。从报告中可知,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相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判定均为“一般环境风险”,表征为“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本项目投产后,风险源识别与预案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风险等级未发生变化,因此无需进行预案修编。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外排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外排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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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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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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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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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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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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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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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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