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八十万只塑料堆码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92MABRY5JYXA | 建设单位法人:于慧 |
于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西亭镇西禅寺村12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八十万只塑料堆码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西亭镇西禅寺村12组 |
经度:121.00638 纬度: 32.10056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9 |
通行审投环〔2024〕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92MABRY5JYXA001X |
2024-09-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92MABRY5JY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92MABRY5JYXA | 验收监测单位:**必诺****公司 |
****0113MA1WCA5K69 | 竣工时间:2024-07-29 |
2024-07-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6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529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年产八十万只塑料堆码桶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八十万只塑料堆码桶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能八十万只塑料堆码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能八十万只塑料堆码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拆包、上料→热成型→冷却→开模取件→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拆包、上料→热成型→冷却→开模取件→检验→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送**市******公司处理,待管网配套后纳管处理。采取合理的废气治理措施,热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经配套的处理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标准,厂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 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检查,企业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市通****公司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现场检查,企业已安装“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热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标准,厂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经现场检查,企业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经现场检查,企业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并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评文件及批复报送属地生****管理部门;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生态环境部门核批的指标执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环评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检查,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等,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环办〔2023〕132 号),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可享受排污总量指标豁免。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评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内容建设完毕,无重大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69 | 0.0269 | 0 | 0 | 0.027 | 0.027 | |
0 | 0.0108 | 0.094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06 | 0.009 | 0.009 | 0 | -0.008 | -0.008 | |
0 | 0.0001 | 0.002 | 0 | 0 | 0 | 0 | |
0 | 0.0009 | 0.01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17 | 0.05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3584 | 3584 | 0 | 0 | 3584 | 358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06 | 0.359 | 0 | 0 | 0.081 | 0.08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依托租赁方已有化粪池 | 本项目生活污水管网和排口依托租赁方,不设单独排口,由于租赁方众多企业共用污水管网和排口,废水检测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因此本项目废水没有进行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现场检查,企业已安装“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热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标准,厂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 | 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厂内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企业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对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 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经现场检查,企业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