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项目已完成申报、通讯评审、****委员会审定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中心2024年度科研项目下达(附件1)。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行为管理,将本中心划拨的科研经费安排到课题组,并将学校配套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加强科研廉政风险防范,推进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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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为顺利开展立项和研究工作,请各负责人完善以下工作:
1.请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生项目的负责人,在2024年11月22日前将经费发票/****中心,并访问在线文档链接https://docs.****.com/sheet/DSkRzUHh3S0RKY0pS?tab=000001核对经费拨付信息。注:项目经费将分两次拨付,其中批准立项后拨付40%,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60%。票据金额与立项后拨付40%金额一致,中心按照立项信息与相关票据信息完成经费拨付,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信息错误导致经费无法下拨后果自负。自筹项目无需提供相关票据。
2.****大学项目负责人请填写纵向科研项目通用预算表(附件2,一式两份,科技处签章处暂无需盖章,项目经费应全是直接费用,没有间接费用)。
3.批准立项的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4.确定立项的****中心签署项目任务合同书(附件3)。请各负责人填写合同书。
请负责人在收到立项通知后,于立项后30天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将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合同书纸****中心。
联系 人: 闵老师 罗老师
地 址: **市**区柳台大道1166号百会堂604室
电 话: 028-****0244 电子邮箱:****@163.com
请****中心项目管理QQ群:****34768 。
附件:1. 立项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