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NeuViz 64 IN型 CT球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09:26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绍昂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270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街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0411-****72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华西路汇利街63号**国际8号楼29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绍昂0411-****2706 | ||
附件: | |||
附件1 | 综合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NeuViz 64 IN型 CT球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NeuViz 64 IN型 CT球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使用的****生产的NeuViz 64 IN型CT设备,原机所配备使用的球管为“飞利浦****公司”生产的CTR2250型球管。****同时声明NeuViz 64 IN型CT,使用的球管,唯一来源是飞利浦Dunlee生产的CTR2250型球管。因此,其他厂家的球管不与此设备匹配,目前市场上无替代产品可供使用。“飞利浦****公司”授权“****为CTR2250型球管在中国唯一采购者。因此,****为唯一指定供货安装单位。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由****提供本次项目的供货安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创新路177-1号C1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街6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0411-****726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华西路汇利街63号**国际8号楼2903室
联系方式:赵绍昂0411-****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