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
问题(编号52—31)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问题描述
全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偏低。督察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7月,全市453个行政村中仅有156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34.44%,比全省平均水平低7.56%,排名靠后。其中,玉龙县、宁蒗县、**县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仅为27.72%、29.21%、31.79%。
二、整改时限
依据《****办公室 ****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华办通〔2024〕25号)要求,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方案》措施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经济适用、梯次推进”,“典型引路、建管并重”的原则,认真学习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进经验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整改情况:依据《关于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丽农人居办〔2024〕3号)文件,2023年**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2.3%,高于全省平均值12.3个百分点。2024年增加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7个,全县累计完成45个,行政村治理率提升至73.77%,超全省2023年末平均水平23.77个百分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方案》措施二: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农业农村、财政、乡村**、生态环境等可整合的资金,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属于中央、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重点支持对象。2024年,结合“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建设,通过资金统筹,**县已完成7****中心镇马路梁子村,荣将镇龙头村,兴泉镇关塘村,新庄乡新庄村、天星村、德胜村,**乡马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整改方案》措施三:制定印发《**县 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具体化、清单化,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坚持以**化利用为主要治理模式,以用促治,建管并重,多种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要求。整改情况:已制定印发《**县 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化利用治理为主要模式,按照“调查摸底、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实地验收、成效评估、问题整改、经验总结”7个步骤,2024年内完成7个行政村、3786户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行政村治理率达73.77%,超额完成《**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达的“治理率达67.2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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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