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江资兴市恢复重建工程的澄清文件
**江**市恢复重建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26 16:00
90天 |
0元 人民币 |
52,901,800万元 人民币 |
HNSLSGZHPGF1[SL] |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其**江**市恢复重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及说明: 1、招标公告第2.3招标控制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壹角(¥:****1969.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为固定报价:¥759205.35元,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与单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4)变更为:“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建设〔2023〕156号)第三十三条“水利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遵纪守法、诚信执业,并对其承担的造价业务负责。水利造价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执业并接受继续教育。水利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水利造价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须由水利造价工程师逐页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电子签名或纸质签名、执业专用章电子盖章或纸质盖章均予以认可),签字盖章的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3、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具体工程量以财政评审后的工程量为准。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2日9:30,开标地点变更为:招标人****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cn/BidOpening)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5、本项目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2日9:30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监督部门:****水利局 电 话:0735-****435 招 标 人:**** 地 址: **市文锋路35号 联 系 人: 罗小冬 电 话: 0735-****21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湖区**嘉园公寓楼1718房 联 系 人:吴玮、周彤、曹永煌 电 话:186****7150、0735-****522 电子邮件:****@qq.com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