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校舍加固和改造设计方案项目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设计内容涉及对****校舍进行加固和改造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实施阶段的伴随技术服务以及为加固设计提供必要的检测服务。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不含图审时间)。
4、采购预算:¥2695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269500.00元。
5、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市**区中兴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雪峰,联系电话:180****1228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省**市**区虎**路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158****9207
7、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8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按包列明):
名称: ****,地址:**省****荣街120号,成交金额:¥229000.00元,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采购人地址:**市**区中兴街8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180****1228。
10、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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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