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新能源2025-2027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1 | ******新能源2025-2027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 | 中海****公司所属那洲加油加气站、****加油站在**市高新区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为了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并确保所属站点符合**市《**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垃圾箱(桶)、以及垃圾清运服务。签订3年(1+1+1年)有效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3天内提供合同要求的垃圾箱(桶),“其他垃圾”每天上门清运一次。 1) 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垃圾箱(桶)、并定期收运垃圾; 2) 收运后负责清洁垃圾箱(桶),确保垃圾箱(桶)无明显异味; 3) 租赁期间,合同内所租赁垃圾箱(桶)所有权属于乙方,并由乙方管理,乙方要确保垃圾箱(桶)保持干净、无明显异味; 4) 垃圾箱(桶)在使用期间出现自然损耗的,由乙方视情况进行翻新、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 2024年12月 |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应答人应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市垃圾箱(桶)租赁服务业绩。 4.作业人员遵守甲方加油加气站健康、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执行**市《**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集团****公司****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