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综治视联网设备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835(元) | **** | **市**塘区心圩江东路8号盛天尚都10号楼10-20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综治视联网设备维护 | **综治视联网设备维护 | 提供全县321套(其中302个村、社区各1台,17个乡镇各1台,****中心2台)视联网终端设备3年的原厂延保维护服务。 | 合格 | 3年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履行。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培坚,陈谷,石北征(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员会
地 址:**藤州镇登俊路57号
联系方式:0774-****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藤州镇挂榜路70号五楼A套房
联系方式:192****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宇亮
电话:192****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