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地模块箱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类,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0: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国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478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东乾二路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国辉150****47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诗洁 0598-****586 ****@126.com 微信:186****776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地模块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基地模块箱采购项目 | 3个 | 700000元 | 详见标书 | **** | 陈国辉 | 150****4782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价格扣除规则如下:①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④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帐户:
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列东支行
账 号:181********00238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东乾二路130号
联系方式:陈国辉150****4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
联系方式:陈诗洁 0598-****586 ****@126.com 微信:186****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国辉
电 话: 150****4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