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喷塑80万件机电配件、170万件气动工具搬迁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11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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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喷塑80万件机电配件、170万件气动工具搬迁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11月2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喷塑80万件机电配件、170万件气动工具搬迁项目 | **省**市**市**镇雅雀村361号1幢301-302室 | **** | ****成立于2005年9月,主要从事机电配件及气动工具的加工生产。现企业为进一步发展,租赁**市金港****公司,计划投资150万元,采用打磨、除油清洗、喷塑、固化等工艺,实施后企业将形成年喷塑80万件机电配件、170万件气动工具的生产能力。 |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站(隔油+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槽渣、污泥、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筒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喷塑工序。 设备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项目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6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