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2023年**县重点区域**生态走廊绿化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2023年**县重点区域**生态走廊绿化项目 | 标段编号 | ****qra001 | ||||||||||||
合同甲方 | **** | 合同乙方 | **** | ||||||||||||
合同名称 | **县2023年重点林业建设 (**生态走廊绿化项目)造林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
合同价款 | ****017.00元 | 合同期限 | 3 | ||||||||||||
其他信息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和方式:该项目按合同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三年造林管护及造林区域内原有林木抚育、包成活,苗木价格、风险系数等不予考虑。不许转包、分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若擅自更换,甲方有权重罚直至终止、解除合同、另行发包,具体承包范围详见投标文件及作业设计方案。 三、合同工期 工程(管护)期限为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0月底完成苗木初植:当年秋季和 2025年春季进行补植管护:第二年及第三年做好浇水、锄草、防虫等管理、管护工作。 四、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绿化工程作业设计的工程量和质量要求组织实施,所栽苗木必须枝叶茂盛、生长健壮,管护需精细,严禁“保命式”管护,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相应管护费用。树木抚育管护必须措施齐全,时间节点到位。2024年需完成设计工程量 100%的栽植;2025年5月底前完成未成活植株的补植。 1、苗木栽植工程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标准执行苗木严格按照《**市 2023年度造林绿化工程苗木指导价格》执行,所栽苗木必须“三证一签”齐全,方可进入场地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监理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 其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4、养护、抚育管理。 (1)栽植时必须坐水栽植,让根部与土壤密切接触。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完成苗木两个生长季的养护,养护标(6)准达到优、良,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按照设计和投标清单标准和要求完成造林区域内原有林木和设计方案内树木的 抚育管护。 (8)造林区域要及时做好排水措施,因排水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肆佰伍拾柒万肆仟零壹拾柒元(人民币) (小写)¥****017元(人民币) 工程款按 4:3:3的比例分三年度兑现。管护期三年内,每年10月份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报告,根据验收结果按比例进行兑付资金。项目三年管护期满后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开展决(结)算审计,按审计决算结果进行结算兑付。因成活率低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停兑工程款:(1)管护三年期满后造林保存率在 85%(含)以上,视为造林合格,按完成工程量全部兑现。(2)造林保存率在 41%-85%(不含),允许补植,推后一年兑现。(3)造林保存率在41%(不含)以下造林失败,不予兑现。 |
相关附件: |
**县2023年重点林业建设 (**生态走廊绿化项目)造林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