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局组织对**开放大道中(**规划十路-**隧道南出口)建设工程之**玉岩隧道敞口段建设声屏障(岭南雅筑段)施工项目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
一、进场材料报审资料不齐全;未见不合格材料闭合资料(檩条);未见钢结构焊缝检测方案;现场钢结构柱脚防雷接地焊接质量差,未使用双面焊,部分破坏防腐层;钢结构砼基础施工资料未交接清楚。
二、吊装方案针对性不强;屋面瓦铺装施工区域生命线未按每跨设置(现场为隔一跨或二跨设),安全兜网在梁位有缺漏;高空作业人员未见近期体检报告;班前安全活动针对性不强,缺夜间施工注意要点;施工安全日志未按粤建质〔2023〕94号文要求规范填写。
三、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未全部录入实名制系统,项目经理和总监无打卡记录,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等对现场情况不熟悉;实名制系统未录入工人,未开通工人工资专户。
经研究,决定对**开放大道中(**规划十路-**隧道南出口)建设工程之**玉岩隧道敞口段建设声屏障(岭南雅筑段)施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公司,施工单位:****(主)、知城(广****公司(成),监理单位:**市****公司)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同时,根据《****运输局关于印发**市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工程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通知》(穗交运函〔2024〕267号)附件1、2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记录不良行为。
请被通报的项目立即组织开展整改,整改结果于2024年11月30日前书面回复我局(电子邮箱:jiangc@gdd.****.cn)。希望各在建项目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名制考勤管理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管重罚,对问题反复或者敷衍整改的企业开展“一案双查”,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交通局 **市****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