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公司木扶梯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6西双版纳****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西双版纳****公司木扶梯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报告表》专家组技术评估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勐捧镇勐哈行政村团结自然村勐捧至勐满公路旁。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25.5%,项目用地面积为4200m2,建筑面积为4185m2。建设2条合计年产3000m3的木扶梯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在本项目严格落实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保证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工程对各环境保护目标不造成干扰,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建设与运行期间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项目木扶梯喷漆废气采用1套喷淋设施+1套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排放;木扶梯加工粉尘采用1套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排放。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内自然沉降和自然逸散。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生活废水依托****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业,不外排;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定期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水性漆用水经蒸发消耗。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①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安装于室内、基础减振处理、厂房隔音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
②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和午间(12:00至14:00)不进行生产;
③对临近团结村居民住宅的厂房区域(如1#木扶梯生产车间、2#木扶梯生产车间、喷漆车间等)其墙体或建筑物可使用隔音毡、隔音棉等吸声材料来提高墙体或建筑物的隔音性能,以减轻厂界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田地、橡胶林地施肥等,不外排;废边角料、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和废砂纸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胶桶、废油漆桶和废UV漆桶经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漆渣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废UV固化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落实营运期固废处理措施,项目产生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100%。
三、项目正式生产(产生污染物排放)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项目建设实际,项目投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生产过程中发生变动,应及时重新申报排污许可。
四、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建成投产之日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企****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验收期限为建成投产之日起,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因生产调试,确需延迟验收的,需****生态环境局**分局申请。
六、环评文件经批准后,根据《报告表》设计内容建设,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须在开工前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查。
七、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受委托的技术评估机构对技术评估结论负责。
八、报告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好环境保护义务,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好、建设好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突发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落实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九、办理和完善其他相关行业部门手续,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
十、****环境局**分局大气生态环境股(执法四室)、**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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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