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安消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智慧安消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整理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慧安消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报报价:****020.00元 最终得分:88.99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3年
地址:**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投报报价:****786.00元 最终得分:85.79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3年
地址:**省郑****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02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报报价:****500.00元 最终得分:83.35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3年
地址:**省**市**区沙口路6号院6号楼二单元902室
五、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上发布。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应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异议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异议人应保证提出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奇、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文明大道与汝河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96-****0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航**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路口北侧中兴新业港三期32栋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566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部门:****综合部
地 址:**市文明大道与汝河大道交叉口东侧
电 话:0396-****630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