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和平交警支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2024-2025年度和平交警支队及基层大队食堂日常食材副食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LC-ZC24110001)公开招标公告
********支队****管理局****支队) 2024-2025****支队****大队食堂日常食材副食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项目概况 2024-2025****支队****大队食堂日常食材副食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5****支队****大队食堂日常食材副食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2.024万元 最高限价:102.02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D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注: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到 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 投标人须在《****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cn)。(2) 网上获取。需发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购标登记表(收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发送购标登记表)、标书款付款截图至邮箱。邮箱:****@163.com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与沙坪道**万科**汇三层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文件。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公司****支行,银行帐号:122********0001。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人持未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人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采购代理留存)、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人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3.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支队****管理局****支队) 地址:**市**区**路8号 联系方式:022-****8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沙坪道**万科**汇三层302室 联系方式:022-****3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2-****3460 ****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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