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HBYY-202411FJ-022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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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7 11: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拆**置区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市**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拆**置区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拆**置区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已由十****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8022.45平方米,建设安置房9栋,安置居民500户;配套建设停车位531个,绿化8422.2平方米,以及小区内水、电、路、网、消防等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地基基础:试桩静载、工程桩静载、静载进出场、低应变、声测;2、沉降观测;3、见证取样;4、室内环境;5、设备安装;6、主体结构;7、建筑节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5 合同估算价:230.61万元 | ||||||||||||||||||||||||||||||||||||||||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省外检测机构须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登记方可投标。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任意一项即可:(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检测,且在有效期内;(2)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市)有合法开展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场所或承诺在中标之日起 120 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市)依法设立开展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场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在**范围内招标采购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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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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