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089号
成交金额:贰佰伍拾捌万玖仟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排水抢险车、拖车式移动水泵 品牌:虹宇牌、瑞科 规格型号:HYS5090XXHH6、RK-600FDPS 数量:3辆、5台 单价: 653000元/辆、12600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洪斌、鲍传信、杨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273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号楼3楼-5楼
联系方式:0564-****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564-****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564-****801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二轮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