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次预计采购10米灯杆塔91座,15米灯杆塔63座,20米灯杆塔264座,40米单管塔58座,40米三管塔3座,25米美化树4座,30米美化树2座,50米单管塔11座,50米三管塔14座。乙方负责铁塔类产品的制作、运输及组装。
1.2 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3735.56万元,税率13%,含税预算金额4221.1828万元。
※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交货地点:**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合同签订方式及有效期:采用框架合同+订单,协议签订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2个份额,份额1:70%、份额2:3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否决其投标。
标包1 | 铁塔 | 座 | 510 |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委员会评审认**果为准。
2.2 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委员会评审认**果为准。
2.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审查,****委员会评审认**果为准。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甲方保留厂验权利。
证明材料要求:
(1)提供生产厂房照片,并提供生产厂房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公司的投标截止日)。
(2)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并提供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公司的投标截止日。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折弯机、切割机、焊接机,以上生产设备不要求合同中的名称完全一致,具备以上功能即可。
(3)提供不少于3张2023年至2024年之间原材料采购发票(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钢材”相关材料)。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6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2.7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2.8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单管塔”或“三管塔”或“铁塔”或“灯杆塔”或“美化塔”或“美化灯杆塔”关键字),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含税),合同或订单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0月30日之间: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③业绩金额,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业绩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④****公司****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业绩,****公司业绩,****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⑤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对应结算单据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⑥投标/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委员会准确评分。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涉及。
****管理部门:****管理局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新湾路168号
招标人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人联系方式:****@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16楼
邮 编:150000
招标经理:李培君
招标师:宋晋刚/何照新/李银浩/江育锋/陈**/林莉
联 系 人:陆炎林/王晓鹏/刘博文/李鑫/
联系电话:135****7521/151****0199/187****8461/138****4421
邮 箱:****@139.com
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受理渠道见采购公告异议受理链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