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九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庭院式养殖鹅舍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九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庭院式养殖鹅舍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23〕4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九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庭院式养殖鹅舍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2.2:工程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JLS****1126FJSZ****1001 |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法特镇杨公村鹅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标段 | 种鹅养殖,用地面积238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37.50平方米 | 法特镇杨公村 | ****570 |
JLS****1126FJSZ****1002 |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期)**镇新开村鹅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三标段 | 商品鹅养殖,用地面积163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212平方米 | **镇新开村 | ****0426 |
JLS****1126FJSZ****1003 |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期)**镇**村鹅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四标段 | 种鹅养殖,用地面积346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2平方米服务 | **镇**村 | ****555 |
JLS****1126FJSZ****1004 |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亮甲山乡**村鹅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五标段 | 种鹅养殖,用地面积38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42平方米 | 亮甲山乡**村 | ****840 |
JLS****1126FJSZ****1005 | **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庭院式养殖鹅舍二期工程 | 庭院大棚116栋,总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 | **市 | ****4499 |
**** |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九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庭院式养殖鹅舍二期工程监理 |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九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庭院式养殖鹅舍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 **市 | 623088 |
2.3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8日-2025年6月30日,184日历天;
监理标段服务期: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直至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 施工标段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标段质量标准: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
3.3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申请人须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公司提供现有年限财务报表即可);
3.4 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 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7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 号】、【吉建招(2017)8 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9日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未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推送至**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三道街1665号
联 系 人:张清彪
电 话:0432-****08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3号楼5号网点
联系人:杨海燕
电话:0432-****6201
****管理部门:**市建****办公室
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建设局扫黑除恶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432-****6566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小组****住建局418室)
邮编:1326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