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鉴定所 | |||||
地址 | **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所长 0557-****28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蜀鑫路6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刚、刘红健、吴旭森 0551-****6286、****9526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总院****公司(联合体成员)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市**区洋湖路695号(联合体牵头人)、安****花园大道9号(联合体成员) | **市维扬路108号智谷科技综合体5栋(A2)栋4层整层(联合体牵头人)、**省**市******社区**大道198号36栋(1层1号)(联合体成员) | **市**区**路20号(联合体牵头人)、**市**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50% (约****10000.00元) | 94.92% (约****73600.00元) | 94.66% (约****6280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思杨 | 熊皓南 | 白康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934********02009219 | 021****02795 | 鲁230********0120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尹谱成 | 缪祥 | 王卓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湘143********00488 | 苏132********05786 | 京111********43762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50 | 81.84 | 80.34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日 | ||||||
招标代理费 | 1000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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