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东兴新城安置还房(二期)工程和川南城际铁路安置还房(东兴段)项目场平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区****安置还房(二期)工程和川**际铁路安置还房(**段)项目场平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内****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内**发改(2024)66号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主要对**区****安置还房(二期)工程和川**际铁路安置还房(**段)项目进行土石方平场约61万立方米及边坡防护、挡墙等附属工程;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事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1-28 00:00至2024-12-0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1-28 00:00至2024-12-0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分类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3)人员配备: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所有人员均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137****8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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