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林业 |
**县2023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等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3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等补助资金项目已****管理局以“关于《**县2023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等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4】1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回族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等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大湾乡、黄花乡、六**镇、香水镇、沙塘林场。
2.2建设规模:1、实施抚育面积6250亩。卫生伐除樟子松1096株,杨树1775株,柳树455株,刺槐3549株,辽东栎155株,云杉2426株,落叶松1719株,**712株,油松27株,桧柏25株;树木修枝205002株;割灌除草面积579.5亩。2、**草原宣传牌3处,宣传横幅34条,宣传彩页10000张,宣传手册1620册。3、**湿地监测点1处。
2.3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12月04日23时59分,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
5.2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 400-****-6886。)。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投标人未能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哈哈
电 话:0954-****259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王红梅
电 话:0954-****098
****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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