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5****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安防配套附属设备(物联网网关及电子档案)升级改造服务项目的业务外包采购(框架),(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1,774,499.625元,税率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 招标内容:智慧安防项目升级改造消防物联网能力提升与电子档案的服务建设,满足消防运营管理需求,落实消防要求。充分利旧现有消防用户传输装置,满足继续使用条件的用传设备,优先利旧使用。由于用传装置网关品牌、建设时间久、设备老化、采用非国标协议等因素,难以支撑、无法利旧的设备,新增物联网能力。消防物联网网关,满足集团规范要求,消除盲区,推进电信场所的消防技防能力建设,确保所有电信场所消防设施配置全覆盖。进行电子档案服务建设,基于楼层平面图,实现对设备设施详实、全面的可视化展示。
提供项目所需内容的整合调试,调试内容包含消防物联网网关利旧设备现场调试、系统对接,消防物联网网关新设备现场调试、系统对接,电子档案绘制服务以及该分项涉及的培训、后期维保等。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774,499.625元,含税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单项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的法人。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3年净利润不得连续为负;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投标人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资格。
2.2.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2.18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2.19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高新区紫丁巷2号内****一楼招标办公区。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招标文件购买付款凭证。(付款请备注招标编号+项目简称)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新区紫丁巷2号内****1****中心第二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其他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神仙树北路20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189****11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紫丁巷2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纪世强
电 话:183****9386
电子邮件:****@139.com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311********00001433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