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犍为和邦盐业码头复改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码头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4445858 | 建设单位法人:刘力 |
王晓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石溪镇石**一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和邦盐业码头复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石溪镇石**1组 |
经度:103.85568 纬度: 29.281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27 |
乐市环审〔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44458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乐水清山****公司 |
****1100MA68JJHE3D | 验收监测单位:**蜀环****公司 |
****1100MA****786R | 竣工时间:2024-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orum.ph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将3个500吨级泊位改建成3个1000吨级泊位,码头挡墙加高至337m,陆域回填加高至337m,复建码头采用混凝土面层结构;淘汰原有起重设备,新增**起重设备(包括:2台10t-25m和1台16t-25m起重机)。 | 实际建设情况:将原有码头3个500t级泊位改造为2个1000t级泊位,码头挡墙加高至337m;码头陆域回填加高至337m;复建后码头为混凝土面层结构。淘汰原有起重设备,新增两台10t-20m起重设备基础结构。 |
将原有码头3个500t级泊位改造为2个1000t级泊位;淘汰原有起重设备,新增两台10t-20m起重设备基础结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装卸工艺流程为:货车→装车台→座式起重机→货船;码头仅在前方作业,未布置陆域堆场 | 实际建设情况:装卸工艺流程为:货车→装车台→座式起重机→货船;码头仅在前方作业,未布置陆域堆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陆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收集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加工厂;码头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有效容积不低于300m3)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地面及道路洒水降尘;船舶机舱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污水接收装置收集后,由槽车运输至******公司大生化装置处理。码头不设置污水入河排污口,不设置生化污水处理设施,船舶含油废水上岸后及时清运,不设置船舱废水储存设施和处理设施。 2、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事故废水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初期雨水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 3、码头配套建设3套岸电系统,减少停靠船舶辅机运行产生的柴油废气排放;定期对场地、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采取封闭式运输,码头装卸采取吨袋吊车直接吊装;码头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选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和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进岸船舶限速,禁止到岸船舶使用高音喇叭、减少鸣笛次数等措施。 5、码头范围内不设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HW08),及时清运,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陆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槽车运输至******公司大生化装置处理;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实际有效容积为300m3)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地面及道路洒水降尘,15min之后的雨水通过雨水排口排入岷江;船舶机舱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污水接收装置进行收集后,由槽车运输至******公司大生化装置处理。码头不设置污水入河排污口,不设置生化污水处理设施,不设置船舱废水储存设施和处理设施;新增初期雨水沉淀池排放口。 2、已实施了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初期雨水池;简单防渗区域:生活办公等其他区域。 3、码头已配套建设2套岸电系统;场地、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采取封闭式运输,码头装卸采取吨袋吊车直接吊装;码头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均选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和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进岸船舶限速,禁止到岸船舶使用高音喇叭、减少鸣笛次数等措施。 5、码头范围内未设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目前初期雨水沉淀池刚投入使用,还未产生污泥,产生后将会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生活污水依托处理单位发生变化:由******(本项目厂区)变为******公司;新增初期雨水沉淀池排放口,用于排放经沉淀池收集15min后的雨水;实际新增两套岸电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船舶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合理安排进出时间,监控船舶航行和进出码头,加强过往船舶的安全调度管理,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大型船舶搁浅等事故。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政府、**县****公司****水厂)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下游水源地水质安全。安装视频监控,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30m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储备围油设备(充气式围油栏、浮筒、锚、锚绳等附属设备)、消防设备(消油剂及喷洒装置)、收油设备(吸油毡、吸油机)和应急船只等。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相关规定,依法申领或登记排污许可。 | 实际建设情况: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船舶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合理安排进出时间,监控船舶航行和进出码头,加强过往船舶的安全调度管理,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大型船舶搁浅等事故。已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政府、**县****公司****水厂)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下游水源地水质安全。安装视频监控,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33m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储备围油设备(充气式围油栏、浮筒、锚、锚绳等附属设备)、消防设备(消油剂及喷洒装置)、收油设备(吸油毡、吸油机)和应急船只等。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依法申领或登记排污许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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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沉淀池 | 无 | 已设置一座实际有效容积为300m3的三级沉淀池 | 未展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 本项目的船舶废气、装卸扬尘、道路扬尘和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等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 已展开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基础减震、进岸船舶限速,禁止到岸船舶使用高音喇叭、减少鸣笛次数等措施 | 已展开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事故废水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初期雨水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 | 已实施了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初期雨水池;简单防渗区域:生活办公等其他区域。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码头范围内不设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未设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2 | 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目前初期雨水沉淀池刚投入使用,还未产生污泥,产生后将会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3 | 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HW08),及时清运,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并存档备查。 | 已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安装视频监控,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30m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储备围油设备(充气式围油栏、浮筒、锚、锚绳等附属设备)、消防设备(消油剂及喷洒装置)、收油设备(吸油毡、吸油机)和应急船只等。 | 已安装视频监控,已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33m3的事故应急池,已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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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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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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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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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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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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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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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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