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学建设项目1#教学楼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 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15)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9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9 名(含 9 名),则全部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9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9 名(含 9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
地址:兴****开发区
联系人及电话:梁惟淦,0775-****70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清宁路666****商贸城新D区15幢
联系人及电话:唐艳梅,0775-****720
****
2024 年11月 27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中学建设项目1幢教学楼工程.GXCF 附件:****中学建设项目1幢教学楼工程更正公告(二).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