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1月25日)
****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1月25日)
发布时间: 2024-11-26 17: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宠物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0290
传 真:0591-****0290
通讯地址:**市**区闽江大道238****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宠物医院扩建项目 | **市**区**街道****侧、建新中路东侧凯邦公馆S7#楼1-2层09-10商业 | **** | **益****公司 | 本项目现有店面主要设有前台、化验室、X光室、药房、处置区等,拟在原有服务基础上增设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宠物诊疗废水经小****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一体化封闭的污水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并采用除臭剂进行室内空气净化,确保臭气浓度达标。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宠物叫声,经过墙体衰减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诊疗废物参照危废管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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