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康宁街东侧、规划**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27 14:17 至 2024-12-27 14:17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9834.28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地块详细地址 | ******办事处,康宁街与规划路交叉口东南角 | |||
经度 | 113.946898 | 纬度 | 35.072936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22 至 2024-11-2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董梦阳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553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董梦阳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5538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张社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5****013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县原兴街道南干道90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县康宁街东侧、规划**侧地块位于******办事处,康宁街与规划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为9834.28㎡(合14.75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13.946898°,纬度35.072936°,地块调查四至范围:地块东靠农用地;西依康宁街;****幼儿园;北邻规划路。2024年11月22日,****下达《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土地面积为9834.28㎡,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县李庄村农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及树木;地块西北角于2019年建有一个公共卫生间及垃圾中转站;在此历史上,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存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外来污染土壤转运等,也没有工业废水污染,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1km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公园;地块周围约1k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的企业主要有:****加油站、中国石油**第2加油站、兴原造纸厂、******公司、****驾校、****车站、******公司。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南向东**动,企业均不位于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的上游,污染物通过地下水迁移到本地块的可能性不大;**县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中国石油**第2加油站、兴原造纸厂、******公司、****驾校、****车站、******公司位于地块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污染物有经大气沉降迁移到本调查地块的可能性,经分析几个企业可能挥发污染物量较小且距离地块较远,所以污染物经大气沉降迁移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不大。综上,调查地块周边1km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不会受周边企业的污染影响。 经调查走访、资料分析,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