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信息化厅****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黔工信办〔2023〕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对我厅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废的资产实物进行处置,该批资产共计136件(详见附件1),账面原值503,279.00元,已全部计提完折旧。经我厅2024年45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对该批资产进行处置,现将国有资产实物处置回收竞价公告如下:
一、竞价原则
由厅办公室、机关纪委、财****小组,对截止2024年11月29日18时之前收到报价资料进行审核,报价不得低于(附件2)标注的单价,最终成交资产数量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者。
二、竞价单位文件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单(详见附件1);
(四)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内容无涂改,否则报价无效。
三、查看实物时间
计划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安排各报价单位到现场查看我厅拟处置资产实物,实物查看地址:****华北路185号A栋和B栋办公楼。
四、竞价结果
定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9****小组一起审核各单位报价资料,并当面对报价单进行比价,价高者得。若最高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金额相同,****公司进行第二轮报价,依此类推,最终确定最高报价的单位为回收成交方。
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18时止,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办公室到现场查看拟回收资产或按照我厅资产处置清单进行回收报价,按照附件2要求在备注栏进行报价。联系电话:0851-****8048,联系人:林弢,联系地址:**市**区中华北路185号,电子邮箱:****05787@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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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