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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资规挂告字[2024]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交易中心****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及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位置 | 空间范围 | 土地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2023-GJI 370****01005GB00011W****0000 | 县城**街以北、洸河学校以东 | 地表 | 住宅 | 28129 | 1.0-2.0 | 4464 | 住宅70年 | ≤25% | ≥35% | 9704.505 | 100万元及其整倍数 |
本次挂牌出让以上一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联合竞买各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明确联合申请人中的一方实施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竞价,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2023-GJI号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占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7%。
4、竞买人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于工作日内****交易中心****中心产权交易科(****服务中心南三楼)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电话:0538-****022 联系人:林晗
5、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竞买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n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交易须知》等有关出让地块的资料。
五、公告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网上挂牌交易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
网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6:00止(****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6:00止(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竞买人可在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宗地竞买人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
竞买人应****银行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可按保证金缴纳指南操作并点击到账查询进行核实)。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
七、网上报价期限为:
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8:00;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00;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网上竞价结束后,按竞买人资格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县建设路以西、****中心南三楼,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00-18:00,未按时间规定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土地竞得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及时办理用地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需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等相关税费。
4、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交易中心****中心咨询。
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交易中心****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联 系 人:**** 尹亮
联系电话:0538-****037
联 系 人:****交易中心****中心 林晗
联系电话:0538-****022
十一、********交易中心****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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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