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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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05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混炼胶、橡胶圈、橡胶垫生产项目 | ****开发区景州工业园 | **** | **混炼胶、橡胶圈、橡胶垫生产项目 | 项目位于****开发区景州工业园,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8%。项目租赁现有车间建设,占地面积2388m2,购置安装温胶机2台、开炼机2台、分条机4台、平板硫化机29台。项目建成后年产混炼胶2000吨、橡胶圈20万件、橡胶垫5万件。 | 1、废气:温胶机温胶室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温胶机、开炼机、平板硫化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带软帘),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外排废水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建成后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改革局备案(景发改备〔10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