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节能环保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省**市顺****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节能环保改造工程
****厂区内
三、 建设单位
****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司
五、项目概况
****拟投资406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原一炼钢厂(占地面积87835.23m2),主厂房东扩约55m。对1#、2#电炉改造,**合金熔化炉(2台;30t/台),**单工位LF炉(2台;60t/台)、改造原2# LF炉(单工位;60t),**VD炉(1台;双工位)、将2#VD炉改造成双工位,**VOD炉(60t;单工位),**2条模铸生产线,**退火炉1台,其余储运工程、公用辅助工程依托现有;拆除现有1#VD炉、四环水泵房、生活楼。
建设规模:本项目产钢坯58.5万t/a,不增加全厂炼钢产能。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现有1#电炉依托厂房现有“四孔+狗窝+屋顶罩+脉冲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D1;高45m;依托)排放;
现有2#电炉依托厂房现有“四孔+狗窝+屋顶罩+脉冲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D2;高30m;依托)排放;
现有加料系统、1#、2#AOD炉、1#、2#LF炉及现有连铸工序废气依托该厂房现有“集气罩+脉冲覆膜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由排气筒(D3;高40.5m排放;依托);
**上料系统、**加料系统、**合金熔化炉(烘烤器)、**LF炉、喂丝废气采用“集气罩+脉冲覆膜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253;高36m)排放;
退火炉废气经引风机引至排气筒(D254;高38m)排放;
废水
现有净环水反冲洗废水、连铸二冷段废水与现状一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作为浊环水回用),新增净环水反冲洗废水****处理厂后用于钢渣置场水雾喷淋。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炉渣送至钢渣置场,黑渣经热焖渣、破碎磁选后外售铺路或制砖,钢渣回冶炼系统重熔;白渣外售综合利用。氧化铁皮、废钢回冶炼系统重熔;废耐火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精炼炉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中电炉除尘灰回冶炼系统;废机油、废水乙二醇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风险防控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