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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工程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工程
二、公示时间:2024-11-27~2024-11-29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 | **中天****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999.****0000 | ****616.****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78996、有效期:2028年12月25日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16222、有效期:2029年10月09日 |
业绩 | 1、 业绩名称:****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工程 、签订时间:2024年4月3日 、买方:****; 2、业绩名称:大唐三****公司工业供汽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订时间: 2021年8月15日 、买方:****集团****公司; 3、业绩名称:大唐三****公司工业供汽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1年8月15日 、买方:****集团****公司 ; 4、业绩名称:衡丰污泥处理项目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8月、买方:**** ; 5、业绩名称:****电厂化学预处理扩容项目**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日、买方:国能(山****公司 ; 6、业绩名称:国能(**)龙源火电协同污泥**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 、签订时间:2024年2月 、买方:国能(山****公司 ; 7、业绩名称:国能**(600MW)#3机组掺氨燃烧项目氨供应系统提出力及燃烧系统增层安装工程 、签订时间: 2024年4月 、买方:**龙源****公司 ; 8、业绩名称: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公司脱硫脱硝达标创优标准化工程、签订时间:2020年10月 、买方:****; 9、业绩名称:****石化华汪项目脱硫湿除零星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2月1日 、买方:****; 10、业绩名称:****公司#1、2炉脱硫氧化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9月 、买方:****; 11、业绩名称:华能****公司工业废水及含泥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土建及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买方:******公司; 12、业绩名称:华能****公司末端废水综合治理系统改造工程、签订时间:2019年9月1日 、买方:******公司; 13、业绩名称:全厂节水及废水治理改造系统机电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19年3月22日 、买方:******公司; 14、业绩名称:****电厂2X660MW 环保迁建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EPC 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2月24日 、买方:**锐思****公司; 15、业绩名称:****电厂二期2X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废水零排放 EPC 总承包工程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1年9月 、买方:**锐思****公司; | 1、**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安装工程;2019.10;光大环保****公司。2、**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2019.7.24;**泉泰****公司。3、**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8.10;******公司。4、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安装工程;2020.7.10;光大环保****公司。5、**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6.19;****公司。6、**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安装工程;2020.5.1;光大环保****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汪**/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7********07999) | 张鑫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07925)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010-****8768
接收邮箱:e****786@chnenergy.****.cn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
2024-11-27